根据《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规定,拟对第三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察对象
根据《招聘公告》的规定,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察对象详见《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第三批2人)》(附件1)。
三、考察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9日。
四、考察地点:各招聘单位(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五、考察对象需提交的资料
(一)本人人事档案;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资格复审后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五)已辞职人员需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证明原件;
(六)根据考察工作需要,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负责考察单位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本单位两名以上在职在编党员组成,工作组成员应当政治可靠、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熟悉人事考察工作,善于识别人才。
(二)考察工作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2.撰写考察材料;
3.汇报考察结果,并提出考察意见;
4.处理考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考察内容及标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察方法
考察工作按照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定性评价、量性分析,保证考察的全面性、公正性;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开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的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撰写结论性考察材料,同时填写《六盘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登记表》(附件2),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察定性意见(建议聘用或建议不予聘用)等。各招聘单位务必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六盘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登记表》报送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别提示:考察期间,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主动与各招聘单位联系,并及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存放信息,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如因考生通信联络不畅等原因导致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入围此次考察的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察的,其行为将记录在相关人事考试诚信档案中。同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第十二条规定“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附件:
附件1: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第三批2人).xls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