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季罗甸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于4月10日开始,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我县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县的申请人,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黔南州教育局认定;
3.在我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4.在我县申请以上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均在罗甸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二、具体申报事宜(见下表)
申报时间 |
2019年4月10日—5月17日 |
申报网址 |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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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认定机构 |
现场确认 |
认定情况查询 |
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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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地点 |
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
时间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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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资格 |
罗甸县教育局 |
2019年5月20日-6月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
罗甸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
①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②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查询网址:http://www.ntce.c); ④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属近5年内测试成绩,二级乙等80分以上); ⑤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双面,由认定机构打印); 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合格报告原件(当次有效,由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⑧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相片1张(须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⑨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⑩《个人承诺书》,网报时由申请人按规定格式拟写并自行上传系统,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由政府部门核查。 注:以上需填写的表格均可在罗甸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 |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
2019年7月下旬 |
罗甸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
小学教师资格 |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
(由黔南州教育局认定) |
2019年5月20日-6月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
罗甸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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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三、补充说明:1.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完成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办理地址:罗甸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罗甸县龙坪镇城东新区湖滨大道(公安局旁)政务1号楼2楼);
3.公交乘车路线:乘坐公交1路、3路可直达政务服务中心,乘坐公交2路车可在安邦华城站下车,步行200米到达政务服务中心;
4.联系电话:0854-4800027 0854-7619639(罗甸县教育局人事股) 办理QQ群:548256995
罗甸县教育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