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伍燚等16名同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留置看护),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或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室来访、来电、来函反映。反映问题必须事实清楚、线索清晰。
问题反映电话:0856-3222221(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856—3229450(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室)。
公示起止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9日(共5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伍燚(女)、曾凡菲(女)、吴代秀(女)、杨慧慧(女)、杨雪(女)、乐露琴(女)、陆俊、杨秀权、潘永坚、汪志、刘晓凯、姚领、乐沛京、马雄、敖帅、舒鹏。
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