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9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黔东南考区笔试工作将于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在凯里进行,上午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至16:30《申论》。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点设置及乘车路线
此次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工作,黔东南考区共有20653名考生参加,共设11个考点,考点设置及乘车路线如下:
1、凯里学院考点,乘12、17、20、21路公交车到凯里学院站下。考点地址: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
2、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乘12、17、20、21路公交车到黔东南职院站下。考点地址:凯里市经济开发区凯开大道1009号
3、凯里一中考点,乘3、13路公交车到一中(新址)站下。考点地址:凯里市经济开发区凯开大道1009号
4、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乘4、10、16、17、19路公交车到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考点地址:凯里市华联路1号
5、凯里市一职校考点,乘3路公交车到市一职校站下,乘13路公交车到州公安局站下,步行前往市一职校。考点地址:凯里市开怀街道金山大道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6、凯里学院附属中学考点,乘2、11、15、201路公交车到凯里学院附中站下车。考点地址:凯里市清平南路116号
7、凯里八小考点,乘4、16、17、19路公交车到凯里八小站下。考点地址:凯里市北京东路63号
8、黔东南州民族高中考点,乘3、4、7、17、20、22路公交车到亮欢寨站下,步行至黔东南州民族高中。考点地址:凯里市环城西路37号
9、凯里四中考点,乘3、4、5、7、8、10、17、20、22路公交车到凯里四中站下车。考点地址:凯里市北京西路27号
10、凯里四小(学院路校区)考点,乘7、9路公交车到新四小站下车。考点地址:凯里市学院路2号
11、凯里七小(清平南路校区)考点,乘2、11、15、201路公交车到凯里学院附中站下车。考点地址:凯里市清平南路29号
二、注意事项
1、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8:00期间,考生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按时打印多张准考证备用,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按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参加笔试。考生参加笔试时,需凭《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上必须有本人照片和条形码,否则该准考证视为无效】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如本人无法打印出带照片和条形码的准考证,请于4月18日18:00前工作时间到凯里市永乐路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凯里七小〈永乐路校区〉旁,联系电话:8221416)打印。
3、提前熟悉考点环境。请认真核对《笔试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和乘车路线,提前一天熟悉考点情况及交通线路,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避免因不熟悉考点环境错失考试机会。请考生考试当天预留充足时间出行,避免因交通拥堵、停车困难等原因耽误考试。
4、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请考生认真阅读考场规则,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请自觉遵守《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依法参加考试。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本次考试阅卷将进行雷同检测,阅卷过程中发现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作弊行为成立的,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三、特别提示
凯里一中(开怀校区)考点中午将开放篮球馆和学术报告厅供考生休息,凯里市一职校考点中午将开放立言厅供考生休息。
附: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
1.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纸)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9.考生坐错座位且未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主动报告的,则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10.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1.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