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瓮安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递补名单的公示》规定,经公示期无异议,考生倪梦已进入体检环节,为做好体检工作,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24年1月3日(星期三)8:30
二、体检地点:瓮安县中医医院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钢笔或签字笔1支,于2024年1月3日在规定时间到瓮安县中医医院体检中心集中。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2、考生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晚上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考生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3、考生须保持个人通讯工具畅通。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选聘办联系不上情形的,引起后果由考生自负。
4、体检费用245元,由考生自理。
5、女性考生体检当日如存在生理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等情形,体检验证时须告知本组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隐瞒身体状况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怀孕者需提供瓮安县中医医院当日开具的怀孕证明(由此产生费用由本人另行支付),经本人申请,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延期进行X射线及妇科检查。
联系电话:0854-2918260(工作时间)
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