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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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08 17:37:16 557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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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笔试于2024年1月6日举行,现将笔试成绩面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组织人事科或案件审理室反映(电话:0857-8294040,0857-8294007)。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本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达3:1的,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且成绩有效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组织人事科(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资格复审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五、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提交书面声明。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从该职位报考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前往参加资格复审,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附件: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2024年1月8日


【来源】毕节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毕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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