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暨拟聘用人员(第五批)进行公示。
一、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暨拟聘用人员(第五批)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报考部门 |
报考职位 |
体检结果 |
考察政审结果 |
是否列为拟聘用人员 |
备注 |
高秋梅 |
女 |
普安县人民医院 |
062-普安县人民医院 |
合格 |
合格 |
是 |
二、公示期:2024年2月1日—2月8日。
公示期间,考生、群众如发现与公示不相符的以书面形式署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859—7235620(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普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