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用人需求,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2名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2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享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9.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7.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8.2021年2月26日以来招录到我市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21年2月26日以来招聘到我市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9.截止2024年2月2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10.截止2024年7月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11.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2.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1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4.2022年以来参加六盘水市各级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时,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5.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6.不符合招聘要求、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2月26日上午9:00至2月28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或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复核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随即进入网上资格初审环节。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法进入审核流程,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岗位表》中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考生在报名时,通过“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写明,并与招聘单位联系提供有关课程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如出现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需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网上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上午9:00至2月29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对已经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予以审查通过;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已提交报考申请但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可以修改报名信息(2024年2月28日下午17:00前),并重新确认。招聘单位在2024年2月29日下午17:00前完成审核。2024年2月28日下午17:00至2月29日下午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予以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有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6日上午9:00至3月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招聘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予以改报其他岗位。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予以退费。改报岗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日下午17:00。
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gzlps.gov.cn)上进行公告。
4.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3月25日上午9:00至3月28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考试动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笔试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此次笔试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五个大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分为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两个子类;医疗卫生类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护理、医学技术四个子类。
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有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在岗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须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
8.报考有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9.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各招聘单位按照本招聘公告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有关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根据本招聘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招聘单位3次联系,每次间隔2小时及以上,均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书面承诺不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凡在体检、考察、聘用环节放弃的,3年内不得参加六盘水市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资格复审结束后,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
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折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组织考试。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由指定医院出具体检结论。体检结论一经作出即生效,其他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突出政治标准,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报名时虚构或隐瞒有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相关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不低于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及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第三方机构如发布、宣传考试内容,均为虚假信息。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或提请领导小组决策。
(五)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属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技术问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七)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http://www.gzrsks.com.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gzlps.gov.cn(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
附件:
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