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绿森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注册资本52000万元,是兴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现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考试、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公开招聘1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兴仁市绿森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贵州省户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要求已经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有工作经验及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取;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6、符合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4日至6日。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兴仁市城南街道办事处兴欣社区双塘国有苗圃采种基地办公楼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学信网验证)报告;
(4)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三个月内)蓝底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
(6)无犯罪证明
咨询电话:0859-6217177 13984674345 (彭女士)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兴仁市绿森林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与监督下进行并落实。
2.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相关附件资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统一闭卷考试、分类择优聘用。
(二)笔试
由兴仁市绿森林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组织实施与监督,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
1.笔试科目:财务岗位为:《财会专业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工程岗位:《林业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行政岗位:《公共基础知识》(100%)。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以3:1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在兴仁市人民政府(http://www.gzxr.gov.cn)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并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
1.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对象:通过笔试及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时间10分钟/人,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逐一作答,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所得平均分即为面试得分;
(四)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按岗位分类统计,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成绩复核
若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成绩公示后3日内向兴仁市绿森林公司书面申请复核,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事宜。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公司组织考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公司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即转正,考核不合格须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新聘用人员参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十、纪律监督
公司招聘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禁擅自放宽招聘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考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兴仁市绿森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859—6219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