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现将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情况及拟聘用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考察政审情况
考察政审情况见《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情况登记表》。
二、拟聘用人员情况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见《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情况登记表》。请拟聘用人员于2024年3月28日到相应街道办事处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若不能按时报到的,须联系街道办事处说明原因。无故不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合同的,在本次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合同,未按要求办理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7日。
如对公告内容有什么意见,请于2024年3月27日下午6∶00前向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书面反映问题应签署本人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7-7258838(金沙县委组织部);0857-7252760(金沙县人社局)。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监督电话:0857-7229441(金沙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情况登记表.xlsx
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城市
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