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城市管理和社会发展,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辅助执法人员到凯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招录、个人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工作职责
辅助执法协管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在凯里市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一)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三)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学历方面: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限汉语言文学专业,具体见附件1)
6.政治可靠,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无违法违规记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岗位工作;
7.身体健康,体貌端庄,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色盲、色弱,表达能力顺畅;
8.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考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程序进行。报名初审合格者统一参加笔试,从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未达比例人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总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计算,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公示,未达比例人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凯里市丰球黔城二期执法大队办公室(永峰南路中公交站台正对面蓝色玻璃门上三楼)
4.联系电话:0855-3821678
5.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凯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持退伍证或相关证明。报考人员均需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6.无任何报名费用。
(二)资格审查
与报名同步,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根据报名情况,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应聘的,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范围:2023年至2024年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资格审查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面试者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并回答考官现场的相关提问。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部分由个人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六)考察。应聘人员在(一)、(二)、(三)、(四)项合格经录用后,可由聘用单位开具录用证明材料到被录用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及居住地社区开具政治审查证明材料报招聘单位存档备案。
(七)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递补。
1.资格复审过程中或面试确认时,由于有部分面试范围的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需要进行递补。
2.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3.录用后有人员放弃职位造成职位空缺,影响后续工作开展的,会按照考试名次进行递补。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待试用期满后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人员身份为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非机关、非事业编制)。
七、薪资待遇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试、面试、政审合格后实行聘用并由执法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凯里市综合执法局现行特勤人员标准发放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如有变动,参照国家新标准执行。
八、试用期
新聘辅管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报名咨询电话:0855-3821678;联系人:石磊)
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