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80人,为执勤岗位战斗员64人及驾驶员16人。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退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服役及工作期间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执勤岗位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五)执勤岗位:男性,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身高165cm以上,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
(六)满足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录用:
执勤岗位类:
①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
②消防车驾驶(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消防特种装备维修使用、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予以优先录用。
③具有汽车维修工专业资质,能够维护保养大型车辆的,予以优先录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②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③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④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⑤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⑥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⑦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⑧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人员工作的。
三、发展保障
(一)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3800元(含“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每月4700元(含“五险一金”部分),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
(二)新聘用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消防救援人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聘用消防救援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三)执勤岗位实行24小时轮流驻勤制度。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4月26日17时00分,过时不予审理。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附件1),填写《南明区人民政府消防救援人员(非编制)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将电子档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nmqyjj@163.com)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南明区应急管理局:舒烨旭 85509622(报名咨询电话)。
(二)面试、体能测试及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3:南明区人民政府消防救援人员(非编制)报名登记表(纸质打印版).docx
附件1:南明区人民政府消防救援人员(非编制)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南明区人民政府消防救援人员(非编制)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需填写发至报名专用邮箱).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