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剑河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按本次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进入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直接入围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14:00—17:30进行。
三、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14:00—17:30进行。
四、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地点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下列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所在服务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和截止2024年2月25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等);②仍在岗的须提供所在服务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2月28日>前);③服务期已满(截止2024年2月25日须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的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完成项目服务期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还须提供剑河县教育局及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2月28日>前)。
(3)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4)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军队团级及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退伍证(或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定向招聘剑河县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4年剑河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①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政府安排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2月28日>前);②2024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剑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定向招聘在剑河县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截止2024年2月25日及以前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任职文件(当选证书),并同时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工作表现优秀等相关证明材料。
(8)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还须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9)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因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打印的《贵州省2024年事业单位分类科目考试报名信息表》2份;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2月28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实施方案》附件5);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2月28日>前);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须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同时考生须书面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
8.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获取方法详情见附件2)。
9.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摁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摁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摁)。
六、其它事项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剑河县人社局向社会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咨询电话:0855-5227189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为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各项信息将在该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公告内容未尽事宜由剑河县人社局解释。
附件:附件1:剑河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