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于2016年。成立以来,学院始终坚持“立足贵阳贵安、根植电子信息、助力协同制造、锻造黔匠数才”的办学理念,在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领域深耕细作、久久为功,取得一系列显著成绩,先后获批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大数据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校示范基地、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是省“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全国最大的数据中心运维人才培养基地、华为董事会唯一授权的“华为大数据学院”。
学院诚邀英才加入我院,为把我院建成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省内一流高职院校而共同努力!
一、引进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引进对象
本次引进共提供11个特设岗位。具体见附件1《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特设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所需条件。
3.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6月30日。
4.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截至2024年6月30日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所需证书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评审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8)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将相关资料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特设岗位人才引进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5)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相等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电子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7)相关技术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
(8)主要业绩、学术成果等其它支撑性材料电子版。
2.报名时间:2024年06月20日-2024年12月31日。
(二)资格初审
重点围绕专业及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引进需求。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现场评审(试教、实操、结构化面试)
现场评审从对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试讲实操、综合知识、敬业精神、组织观念、沟通能力、仪态仪表、创新意识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现场评审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现场评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现场评审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名单,在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官网上公告。
(四)体检及考察
经我院再次审核应聘人员资格,与应聘人员确认意愿后,按照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对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须3日内提交书面自愿放弃承诺书,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通过查阅本人档案和与本人交谈、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人事部门和居住地的派出所、村(居)委会及其他有关人员征求意见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评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特设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在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优惠政策
详见附件2。
四、有关说明
(一)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公告由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124019
学院官网:www.gest.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