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瓮安县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3〕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校空岗和人才需求情况,经瓮安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开招聘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人数为12名(具体需求学科计划见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届贵州籍“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活动;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
4.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等级:语文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科目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签约公示、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下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13:00
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
报名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瓮安县公开招聘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报名表》(附件1)1份。
②个人简历、自荐信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学位证(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书面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⑤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并书面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⑦瓮安县公开招聘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考试报考承诺书。
(2)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及招聘学校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并由招聘工作小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内容及方式由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情况,选择试教或结构化面试进行。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30—18:00至11月15日9:00—12:00
面试地点:贵州师范学院
(三)签订协议
1.面试结束后,按照同一职位的考生从最高分到最低分排名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人员,并现场签订《意向就业协议书》。
2.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3.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四)签约人员公示
待签约完成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工作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工作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2025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备案
按照《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未满3年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文件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纳入2025年面向社会或高校统一招聘计划。
四、有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有意者可与学校直接联系进行洽谈。
(二)未尽事宜由瓮安县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方式:
瓮安中学,商老师:15885417145; 910311414@qq.com,
瓮安二中,宋老师:13765773556;493076135@qq.com
附件:
附件2:瓮安县公开招聘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职位表.xlsx
附件1:瓮安县公开招聘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报名表.xls
附件3:瓮安县公开招聘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考试报考承诺书.doc
瓮安县公开招聘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