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贵定县医疗集团总院医务人员专业队伍,结合2024年度医院各分院实际工作需求,经集团总院党委会讨论决定,贵定县医疗集团总院人民医院院区、中医医院院区拟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2名。
现将招聘条件与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核测评、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职业奉献精神;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及亲和力;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8.年龄在18周岁(2006年11月18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35周岁(1989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三)加分政策 1.中药师岗位:取得初级中药师及以上资格在考核总分基础上加1分,取得临床中药师资格证人员在考核总分基础上加1分。最高加分不能超过2分。 2.西药师岗位:取得临床西药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考核总分基础上加1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一)招聘信息发布: 见贵定县医疗集团总院人民医院院区(贵定县人民医院)及中医医院院区(贵定县中医院院)公众号。 (二)报名日期、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 22 日。 2.报名地点: 西药师岗位:贵定县人民医院综合楼5楼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854-5211128); 中药师岗位:贵定县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854-5162898);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集团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招聘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证件是否齐全和真实有效,认定报名者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五、考核测评
1.初评。报考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3:1及以上的原则上开展初评,如需要开展初评的,应提前通知应聘人员初评时间及方式。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低于3:1的,由医疗集团总院决定是否开展初评环节。 2.考核。经初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考核地点:贵定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考核方式:笔试(占比分30%)+综合性面试(占比分70%) 考核时间:待定,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贵定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具体负责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在体检中,若有不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测评、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贵定县医疗集团总院人民医院院区、中医院院区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后待遇及管理 (一)被聘用的人员需按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聘用合同。试用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科和报考人员签订。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一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聘用人员享受我集团总院试用期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科室考核合格,科室申请留用,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则办理有关解聘手续进行解聘。
九、招聘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十、有关说明
贵定县医疗集团总院是本次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贵定县医疗集团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