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第一阶段已结束,根据《选聘公告》中“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的相关规定,卢德梅等4名同志进入递补体检环节,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8:30
(二)体检地点:瓮安县人民医院
二、体检要求
(一)体检集中时间: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8:30前到瓮安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集中,未在体检当日9:00前集中和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要求:体检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当日集中报到后,考生须按体检工作人员要求主动将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所在分组领队及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第一个体检项目开始后,有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费用:体检费用245元,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公告后,注意正常饮食、作息,勿熬夜,不要进食过于油腻和太甜太咸的食物,不要饮用酒类及其它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日晚上22时后一般要求禁食、禁饮。
3、体检当日早晨,请考生不要饮水和进食,做完部分检查项目(采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
4、体检前,请按照体检工作人员要求列队。
5、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要穿连衣裙、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近视者须自备眼镜。
6、正处于月经期、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特殊情况请受检前告知医生。已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等情形,体检验证时须告知本组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隐瞒身体状况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怀孕者需提供指定体检医院当日开具的怀孕证明(由此产生费用由本人另行支付),经本人申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延期进行X射线及妇科检查。
7、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得漏检、弃检,未体检完所有项目或放弃某一项体检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抽血、腹部B超检查需空腹进行,无性生活史及月经期的女性请勿做妇科检查。
8、在领队确认本组人员体检项目已经全部结束,并告知可以解散时,考生才能凭身份证领取本人通讯工具离开。体检完毕后不得在体检场所逗留。
9、考生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选聘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选聘。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选聘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请考生密切关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官网(http://www.wengan.gov.cn/xw/tzgg/)发布的后续各项选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其他事宜
体检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0854-2918260(工作时间)
附件:瓮安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递补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xlsx
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