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安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规定,资格复审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为做好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详见附件《普安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黔西南州普安县公共就业综合服务中心(位于县武装部对面)二楼。
四、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印证材料:
1.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报名表》1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人学历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报名时为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定向招聘等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定向招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普安县服务满2年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年度考核等情况);
(2)报考定向招聘入伍时为普安县户籍或生源的退役士兵岗位的,提供入伍时为普安县户籍或生源的印证资料、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入伍时的户籍地及生源地等内容)。
(3)报考限普安县户籍或身份证号码前六位为522323岗位的,提供近期《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号码前六位为522323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限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其属于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的本人在线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9.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递补复审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递补复审期: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开始递补复审。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经审核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普安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相关事宜均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不要轻信其他网络平台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普安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普安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普安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