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1〕23号)和《州教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1年“特岗计划”招聘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发〔2021〕6号),我县2021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已满,经瓮安县教育局考核,饶先菊等50名“特岗教师”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瓮安县任教,符合服务期满接转到当地任教的条件,并经《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接转饶先菊等50名“特岗教师”为瓮安县正式在编教师。
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等文件规定,饶先菊等50名“特岗教师”经考察合格,拟决定聘用,现予公示,公示结束按规定报批。公示期7个工作日(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月2日下午17:00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附件:瓮安县2021年“特岗教师”接转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854-2918260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