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普安县引进
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为做好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普安县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县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普安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各类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45名。为保证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人才引进原则及程序
引进人才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评审、体检、考察、公示、报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人才引进职位
普安县2019年计划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45名,具体职位详见《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普安县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人才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人才引进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部分职位学历放宽到本科且要求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体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二)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4月26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人才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辞职未满1年或未办理任何离岗手续的在职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引进方式
1.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网络报名经初步审核合格的人员,需到人博会现场(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进行资格复审,未到现场进行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28日9:00―16:30。
2.现场报名。根据《职位一览表》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向引进到普安县工作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可于2019年4月27日、28日9:00―16:30到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报名。
3.提供材料。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供所需材料包括: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人才引进报名表、身份证、工作简历、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任职资格证书、相关业绩材料和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报名人员身份、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现场评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的始终,在公开引进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5.现场评审。在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进行评审,评审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28日,评审主要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等)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查、评比,考察其综合素质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等情况。评审组现场进行综合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的平均成绩作为该名应聘人员的评审成绩。评审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评审结果报黔西南州第七届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指导组审定。
6.签订就业意向书。评审结束后,根据考生评审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评审,以再次评审成绩高的列为拟聘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现场研究决定。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一式三份,对服务期限、待遇、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就业意向书》签订后,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需按《就业意向书》约定事项承担违约责任,并列为普安县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普安县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引进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引进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简章》中规定不得报考的;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的;
4.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8.经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复审、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本次被聘用人员属县政府所在地事业单位的试用期一年,属其他乡镇的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硕士、博士不实行试用期,直接按聘用的岗位等级确定工资。
八、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引进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应聘者,无论进入到引进的哪项程序,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引进或取消引进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普安县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次公开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普安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馨提示:对于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相关事宜,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适时发布引进相关信息,非特殊情况不进行电话通知,敬请关注。 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政府网站查询流程:依次打开“普安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才交流中心)
纪律监督电话:0859―7235620(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1.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普安县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2.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普安县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表
普安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