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证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的,由公证机构、公证员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全省性公证行业自律、非营利性组织。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招聘岗位:党建工作及新闻宣传报道
人数:1人
工作职责:负责党建工作任务及宣传协会开展各项工作、活动、各公证机构、公证员先进典型事例新闻报道写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党员,有党建工作经验,年龄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或有从业经验者优先;
(3)热爱了解公证事业,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疾病),能胜任岗位工作。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被其他单位除名的;
4、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者。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基本工资:3000元(无其他补助)。
五、用工形式: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务合同。
正式录用后工资为:基本工资、餐补、电话费、车补、工龄工资、五险一金,4500至5500元。
六、招聘程序及规则
(一)报名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按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从业证明、1寸照片等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gzgx2019@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
2、咨询电话:0851-85802207、86830207。
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如在录用之后查出招聘时存在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应聘者报名时预留手机号,面试时间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
4、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5、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