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24〕8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4〕9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河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剑府发〔2025〕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组织
此次共招聘专职消防队员1名(限男性),磻溪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的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志愿加入乡镇专职消防队伍;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限招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持有B照驾驶证者优先;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专业特长、消防救援队伍急需专业人才,经州级消防救援机构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限制;
6.身体和心理健康,经入职体检各项身体、心理指标合格,具有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开除、辞 退或解聘的;
3.被拘役、拘留的,有吸毒史、酒驾史的;
4.现在职在岗的享受财政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三、岗位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合同期限:每年一签(考核合格可续签)
(二)工资待遇:3100元/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2025年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工作满一年且续签的工资待遇递增100元。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磻溪政府微信公众号“茶香侗寨磻溪”发布、公示栏。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剑河县磻溪镇人民政府二楼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报名时间: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4日(8:30-12:00;14:00-17:30,周末除外)。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岗位要求的相关技能证书。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磻溪镇2025年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5)属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6)符合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签订协议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察方式(体能60%+面试40%)
(一)体能测试:项目每人仅限测试1次,体能测试60分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试有效成绩比例占60%,当场向考生公布。则评定为不合格,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时间暂定:2025年5月15日,早上9:00 。
(二)测试科目:1000米、100米负重、仰卧起坐、俯卧撑。
(三)测试地点:磻溪镇人民政府广场
(四)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从体能测试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和招聘计划数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方式:采取面谈(提问交流)考察各方面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比例占40%。成绩将及时向考生公布。
面试时间暂定:2025年5月15日。
(五)面试地点:磻溪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要求:体能测试、面试都需携带个人身份证。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待定等候通知
(三)体检地点:县三级甲等医院
(四)体检费用: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公示和入职审查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政府“茶香侗寨磻溪”微信公众号、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本次招录过程中,体能、面试成绩均在政府“茶香侗寨磻溪”微信公众号、公示栏进行公示,本次招聘中,入职审查、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顺延递补。
八、签订合同
经公示结束后,由磻溪镇人民政府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个人先行缴纳服装保证金1000元,工作满一年退补,未满一年的不予以退还。若在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离职的,采取退一补一原则进行另外聘用。合同签订后人员信息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与本次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十、未尽事宜由磻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电话:0855-5160023,13985270629(杨)
附件3:磻溪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考试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2:镇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性测试项目及参考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