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西南州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为统筹做好兴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现就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方式: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义市桔山街道桔丰路中段)
二、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乡<镇>单位为140分,街道和县<市>直单位为15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含1:3)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环节成绩(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详见附件1:兴义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印证材料
(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
毕业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学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具有认定教师资格规定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参加复审。已认定通过未获得证书的,可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证明复审,但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附件3)
(六)报考定向招聘等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情况等情况);
2.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提供任职文件和县级组织部门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所任职务、是否任满3年等情况)。招聘岗位要求农村社区的,需要县级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注明;
3.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提供应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4.定向随军家属招聘的,提供随军家属认定审批表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5.定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招聘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相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对象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
(二)各招聘单位须及时与资格复审对象联系并做好相关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材料,对未提交书面材料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相关情况记录备查。
(三)各招聘单位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对资格复审对象提供的报名表等相关资料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签署《兴义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承诺书》(附件2)。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间内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市招聘办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该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如因招聘单位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面试环节的,该报考者面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五)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市招聘办统一公布。
(六)资格复审对象在资格复审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开启,请考生自行打印网上报名表),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自行打印考生附有相片的《报名表》。
(七)若考生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持委托书及委托人、受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八)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温馨提示:兴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均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发布,请广大报考者仔细阅读《招聘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查阅各环节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若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因未阅读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9—3915263(兴义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33055
附件:1.兴义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兴义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承诺书
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
附件1:兴义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兴义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承诺书.docx
兴义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