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引领作用,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现面向社会公开选用寨蒿镇“乡村CEO”人才1名。结合我镇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选用人数
乡村CEO:1名
二、岗位职责
(一)产业规划与经营
1.深度挖掘民族文化资源,整合民族文化资源,制定乡村民族文化发展路径,开发非遗文化产品(侗族刺绣、琵琶歌、寨蒿麻饼、腌鱼等),打造特色文旅IP。
2.依托寨蒿镇中药材产业发展优势,做强镇域产业发展,规划和塑造乡村产业品牌,大力推动罗汉果、金钩藤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化、市场化,不断健全中药材发展产业链,拓宽销售渠道。
3.依托寨蒿镇优势自然资源,谋划打造文旅体验项目,策划乡村节庆活动,塑造符合寨蒿镇的乡村旅游品牌,提升旅游吸引力。
(二)整合资源和管理
1.挖掘乡村特色资源,整合乡村内外部资源,包括资金、技术、人才等,打造乡村品牌,为乡村发展提供支持,推动“农文体旅商”融合发展。
2.负责产业项目的策划、包装、招商、落地与运营,组建和管理乡村运营团队,制定并实施品牌营销策略,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推广乡村产品和服务,拓展市场渠道。
(三)壮大村集体经济
结合镇内村集体“三资”状况,规范和完善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制定村集体“三资”盘活经营计划,促进村集体增收,实现村集体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任职条件
根据全镇乡村发展方向,结合本次公开选聘岗位职责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法治观念和民主意识较强,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5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力突出者可放宽)。
4.热爱乡村事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资源整合、项目策划和团队管理能力。
5.具有3年以上乡村产业运营、文旅策划、项目管理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等经验。
6.熟悉非遗文化开发、农产品营销或康养产业者和具有乡村创业成功案例者优先。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3.不能按规定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其他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用程序
1.报名阶段(2025年5月15日—2025年6月5日)
提交材料:个人简历、项目策划书(围绕寨蒿镇资源拟定)、学历及业绩证明。
投递邮箱:SMGZ2008@163.COM(邮件标题:姓名+村级CEO应聘)
2.初审与面试
本次初审通过者即可进入答辩环节,不设置初审通过人数,重点考察项目策划可行性、资源整合能力。
面试包含现场问答及情景模拟(如民俗节庆活动策划、产品推广方案设计等)。面试按100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个环节。
3.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按规定程序开展考察工作。
4.公示与协议签订
拟录用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合格的,签订服务协议,签订时间从试用期起算。
五、薪酬待遇
实行“基础服务费+绩效”的薪酬制度,即:
基础服务费:6万元/年,按月发放(5000元/月);
绩效奖励:4万元/年,年终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核发,主要考核依据为服务者制定并通过审核的项目策划书内制定的目标任务。
政策支持:优先推荐申报省、州乡村振兴人才项目,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
六、报名咨询
联系人:寨蒿镇党政办公室 蒋城
联系电话:0855-6755008
地址:贵州省榕江县寨蒿镇人民政府
寨蒿镇诚邀天下英才,共绘“商贸古镇·魅力寨蒿”新画卷!
榕江县寨蒿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
(注: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寨蒿镇人民政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