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都匀市社会面治安防控力量,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经市财政、人社部门审核,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本次招聘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采取面试与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适当放宽标准进行。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90名,其中:男性82名,女性8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及以上;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技校、职高、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退伍军人、警官院校毕业、人民警察子女、具有幼儿教师资格、在其它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及居住地在都匀市的人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侦查或立案审查的人员;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7.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5月5日起至5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都匀市公安局7楼707室(毛尖大道48号)。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复退军人应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
3.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应携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4张;
(三)面试及体能测试
报名工作结束后,组织面试及体能测试。根据面试及体能测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身份为警务辅助人员,确定聘用后与都匀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三、薪资待遇
基本工资1800元/月(每满一年增加工龄工资100元),缴纳五险一金(单位部分)。
联系电话:0854---8222051
都匀市公安局
2019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