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招聘6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科室 |
职位名称 |
岗位介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报考条件 |
药剂科 |
药剂师 |
履行药剂师职责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理学学士学位) |
临床药学、药学 |
2018年应届生或30周岁以下(不含30岁),取得药师证或通过职称资格考试并取得成绩单 |
医保物价科 |
工作人员 |
履行医保物价工作相关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财经专业、卫生事业管理 |
35岁以下,具有二级医院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一年及以上 |
财务科 |
工作人员 |
履行财务工作相关工作职责 |
1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专业 |
40岁以下,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有财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医务科 |
工作人员 |
履行医务科相关工作职责 |
1 |
本科及以上 |
卫生事业管理 |
35岁以下, 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
医务科 |
工作人员 |
履行医务科相关工作职责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35岁以下, 具有临床工作经验及医务科经验者优先 |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涉嫌违法乱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方式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的认知程度,工作责任心,语言表达能力,内向思维、职业规划等。
3、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录用:根据笔试、面试折算总成绩,择优录用,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医院签订录用协议。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9日
报点地点:报名人需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一寸免冠彩照一张等相关资料及复印件在南明区妇幼保健院大楼9楼人事科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851-8550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