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县查处土地违法和违法建设工作,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的严肃性,继续加大我县控违拆违工作力度,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两违工作人员2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两违工作人员20名。
二、招聘对象
1、户籍:镇宁自治县(不含黄果树镇);
2、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性别:男性16名,女性4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实际工作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治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3)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问题的人员。
6、退伍复员军人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9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文广中心一楼县“两违”办公室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复员军人需携带《退役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填写《镇宁自治县公开招聘两违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报名咨询电话:0851-36732156。
(二)面试
1、报名结束后,由“两违”办统一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面试时间:2018年9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体检
面试排名前20名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对象试用期满2个月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聘用期内,工作表现不佳,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无条件解除聘用关系。
六、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不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另有绩效工资300元/月,并由县“两违”办为其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七、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其它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