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2018年市编办下达的空编补员计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准,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第三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带编制),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遵义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三、公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报考学历学位、专业符合招聘职位具体要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7日—2000年10月17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人员、或者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人员、或具有职位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第七纪监委、遵义市卫计委指导监督下,由遵义市中医院具体负责组织开展。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南路文庙巷8号,遵义市中医院住院综合大楼15楼,联系电话0851-28221035。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遵义市中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资格要求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6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6)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4.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5.报名注意事项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教育部发布的新旧专业对照表中对应的原专业可视为新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专业要求一般为一级学科,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如注明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目录见附件。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的或者专业名称相似或相近的,并且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商议决定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专业要求的应在报名期间(不含最后一天)向遵义市人社局备案后发布补充公告。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考生本人报名。
报名费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1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聘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取消。若考生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资格,即使因资格审查人员把关不严,进入考试环节,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仍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职位、专业技术职务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的职位不受3:1比例受限),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职位通过遵义市中医院网站进行公布。开考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可以发放准考证的人数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由遵义市中医院人事科核发。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遵义市中医院人事科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遵义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全过程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第七纪监委、市卫计委的监督和指导。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8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遵义市中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准考证》由遵义市中医院人事科核发。进入面试人员请于2018年11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遵义市中医院人事科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面试时间:
2018年11月6日上午9点开始。面试人员须按照面试规定时间要求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标注信息。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第七纪监委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考官由5名专家或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组成,主考官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其余考官在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及市卫计委的监督下临时抽签产生,其中招聘单位考官数不超过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遵义市中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截止2018年10月17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1.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遵义市中医院网站等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市中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简章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8221035(市中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1-27613068(市卫计委)
0851-28981609(市纪委第七纪监委)
0851-28662655(市人社局)
遵义市中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pdf
遵义市中医院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