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7〕41号)文件精神,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区制定了《花溪区考核“到村任职”项目高校毕业生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方案》,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抽派同志组成的考核小组,经对花溪区范围满足条件的“到村任职”(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项目人员进行谈话、考核、体检等程序后,现将花溪区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如下:
刘粘,女,汉族,1988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贵州民族大学,所学专业:电子商务。入党时间:2011年6月。2012年12月参加贵州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至今服务于花溪区孟关乡石龙村,任副书记一职(2015年12月期满后续聘一次)。经考核、体检后,结果均为:合格;拟聘用到花溪区孟关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
公示期: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花溪区考核“到村任职”项目高校毕业生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考核<聘用>办)反映。
监督电话:0851-88231707(区考核<聘用>办)
花溪区考核<聘用>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