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仁怀市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岗位为带班组织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男性年龄在20-40周岁以内,女性年龄在20-35周岁以内;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会说普通话、能熟练操作电脑;
5.同等条件下,仁怀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或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优先考虑;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行政拘留的人员;
2.曾因贪污、行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6月10日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3.报名地点:仁怀市委党校办公室(鲁班大道中段)(联系人:程小敏;联系电话:22291106 13765237298)。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是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3)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或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7天内,由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党校招聘办)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并通知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并领取面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形象气质等。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
(2)面试地点:党校综合楼三楼3号会议室
(3)面试成绩公布。个人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进行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五)体检。公示结束后,由党校招聘办通知并组织面试成绩第1名参加体检。如第1名体检不合格,则通知第2名参加体检,以此顺延。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公示。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报考人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证明、有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证明。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政审合格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1周。
(七)聘用。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仁怀市委党校按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规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存在异议且查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报考人自动放弃签订劳动合同而出现的空缺,可按程序从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报考人员中进行递补。
五、工资保险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0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在20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市人社局划拨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并享受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仁怀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仁怀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