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确保城镇化建设顺利推进,根据平坝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经平坝区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临聘人员充实规划执法力量,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9人,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城乡建设事业,服从领导安排和管理。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的待业人员,退伍军人、企事业下岗工人、熟悉办公室工作者优先考虑。
(三)常住平坝区城区范围,能保证正常上班和周末轮休值班。
(四)应聘人员不能兼职有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告。平坝区自然资源局将在平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栏、区自然资源局公开栏张贴招聘公告,有意者可前往报名。
(二)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
报 名 时 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 名 地 点:平坝区自然资源局三楼党建办公室(逸夫小学对面)
联系人及电话:王欢 0851-34224258
(三)资格审查。报名期限结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择优录用。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健康状况、认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气质、心理素质等)、法律知识、执法理念等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测评择优,依次从高到低取足招聘人数作为初步人选,并报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正式录用人选,如遇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由局党组研究是否进行补招。
(五)公示。对经过面试合格、会议研究确定的人选在平坝区自然资源局公告栏上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平坝区自然资源局与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安排就职。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聘用人员须服从平坝区自然资源局管理,聘用期间考勤按照平坝区自然资源局考勤制度执行。对不服从管理、履职不力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有违纪行为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平坝区自然资源局有权解聘。
(二)编外临聘人员每月工资包含基本工资1680元、风险工资900元及五险(含个人代缴五险,属个人缴纳的由平坝区自然资源局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另外每年为临聘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320元。
五、本招聘办法解释权归平坝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