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和青年就业能力,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9〕160号)精神和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赫章县2019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方案>的通知》(赫人社字〔2019〕29号)的工作安排,现就组织开展2019年青年就业见习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见习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按照征集需求岗位、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或面谈)、体检的程序进行。
二、见习需求数
2019年度见习需求数130人,详见《赫章县2019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就业见习对象及条件
1、就业见习对象。毕业两年内(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中职及以上学历离校未就业贵州籍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毕业证书登记日期之后,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人社部门登记失业之后。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在校学习成绩合格,具有岗位需求相应的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7月12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通过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见习志愿,报名免收报名费。就业见习报名由各见习需求单位组织,报名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赫章县2019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1)。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见习需求单位具体负责。16-24岁失业青年报名参加就业见习时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原件收复印件);毕业生报名参加就业见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就业创业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原件收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报《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四、见习对象的确定
见习对象按见习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具体由各见习需求单位采取笔试或面试(面谈)等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见习就业人员,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见习对象。
五、体检
由各见习需求单位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自行到指定的县级医院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具体体检时间由见习需求单位自行安排。
六、报到
体检合格人员于2019年8月1日正式到见习单位报到,无故超过3天仍未报到的视为放弃。见习生到见习单位报到后,见习单位按照招募岗位安排见习生见习,并及时与见习生签订《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见习单位、见习生各一份,一份送县“引导办”备案)。
七、见习期间及见习期满相关事宜
(一)见习生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生生活补助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县属于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月),见习生报到后,见习单位应立即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二)县人社局将定期和不定期对见习人员在岗情况和见习单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见习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见习生进行日常服务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足额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生的见习关系;见习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各相关部门应鼓励见习生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自主择业和创业;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就业见习的,由见习生提出书面申请,见习单位同意后行文解聘,并及时将解聘文件报县“引导办”备案,同时终止见习政策。
(三)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据实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用于办理见习证书。
八、纪律监督
招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赫章县纪委(监察局)(电话:0857-3222778)
赫章县“引导办”(电话:0857-3232718 )
附件: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