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国资)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市工商联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实施千名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19〕111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开展好2019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现将我县组织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职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的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和失业青年。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三、报名方式
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免收报名费。参加就业见习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填写完整的《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详细岗位见附件2)。
四、见习对象的确定
见习对象按见习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由各需求单位通过面谈等方式确定。若见习需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需求计划数的,可根据报名对象意愿,从其他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中调剂。
五、体检
经各需求单位通过面试拟确定的见习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困难家庭人员凭有关证明(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民政部门认定材料)减免体检费。
六、派遣
经体检合格人员,由人社部门开具《报到证》派遣到就业见习单位报到,并与接收单位签订《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七、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现紫云自治县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70元),并为见习生办理300元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发放的生活补贴及是否提供食宿等事宜由见习人员与单位协商确定。
八、见习期间管理
见习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见习单位应鼓励见习生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见习单位与见习生终止就业见习应及时报人社部门进行备案。
咨询电话:0851—3523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