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龙里县委办公室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办发〔2018〕9号)精神,为进一步充实低保协管员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低保协管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对象
本次共公开招聘低保协管员12名,其中县民政局低保协管员8名,镇(街道)社会事业办低保协管员4名。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 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高中、高职)及以上学历。
4. 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8月16日(每日9:00—12:00;15:00—18:00),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 报名地点:龙里县民政局办公室(龙里县铁龙路)
3. 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将自行下载并填写好的《龙里县民政局公开招聘低保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交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初审。
4.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仔细填写《报名表》,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
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予以减少招聘人数。考试范围为面试综合能力,由龙里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进行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加试一题,加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提纲:无指定科目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龙里县民政局
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参加面试。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底,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七)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经分管领导及所在部门(科室)考核同意,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年终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
五、有关说明
(一)工资待遇:按照2410元/月的标准(含五险)发放,资金来源渠道从财政匹配的低保资金中统筹。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在县纪委县监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三)联系电话:龙里县民政局办公室0854-5632473。
本方案由龙里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龙里县民政局公开招聘低保协管员报名表
(联系人:张延政;联系电话:1874888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