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根据《普安县2018年教育和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符合加分条件者须本人提供加分申请,并在《简章》规定的时间内(即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0月31日上班期间)到县人才交流中心现场进行加分确认。逾期未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并不予受理。经审核,现将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8日
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普安县2018年教育和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加分人员名单.xlsx
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