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金沙县民兴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有人办事的问题,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公开考调工作人员50名。
考调条件、办法及职位等相关要求详见《金沙县2019年公开考调民兴街道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咨询电话: 0857-7252760 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 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 1.金沙县2019年公开考调民兴街道工作人员实施方案.doc
金沙县2019年公开考调民兴街道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解决金沙县民兴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有人办事的问题,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公开考调工作人员50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考调工作按照制定考调方案、发布考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岗位安排、调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计划
本次共考调50人,其中公务员12人、事业人员38人。设01职位、02职位,其中01职位为公务员岗位,02职位为事业人员岗位。事业人员只能报考02职位;公务员可报考01、02职位,公务员报考02职位的,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考调人员须接受调入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县在乡(镇、街道)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的科级(管理八级)以下正式在编干部。编制在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小学及幼儿园人员不列入此次考调范围。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个人身份与职位条件符合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要求;
3.公务员报考的,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事业人员报考的,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4.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19年9月16日,在乡(镇、街道)服务未满2年的公务员、服务未满聘用文件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规定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与单位有特殊约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调查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4.截至2019年9月 16日,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19年9月11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上办公楼一楼。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19年公开考调民兴街道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准确后,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公务员报考的,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由提供单位签字盖章。
(4)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全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行文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
资格审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抽派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五、考试
1.考试内容:履行职位职责所应当具备的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及教材;
2.考试方式:笔试,分值100分;
3.笔试时间:2019年9月18日上午09:00 — 11:30;
4.《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9月 17日下午2:30—6:00。报考人员凭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处领取;
5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岗位安排
考试后,同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调对象,如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确定拟调对象。
按人岗相适、高分优先,结合个人意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岗位。
七、调动审批
由调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拟调对象个人现实表现材料,完善调动手续,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行文调动。
八、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在考调工作中,如报考人员放弃某一环节,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岗位安排时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报考人员在考调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的,依次顺延递补。
3.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九、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本实施方案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7252760 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