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都匀市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市场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市国企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都匀市属国有企业在册职工遴选70名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遴选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制度。
二、遴选计划及职位
共70名,具体遴选岗位详见都匀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遴选岗位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
都匀市市属国有企业在册职工(注:临聘人员不在此次遴选范围内)
报考条件
所有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注明报考人员为企业在册职工及在企业的现实表现情况),报考人员须在此次企业盖章填报的国有企业职工摸底花名册内。
(1)高层管理岗位:
1.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3.具有同层级工作经历或在下一层级正职和副职岗位工作经历。
(2)中层管理岗位:
1.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3)基础岗位:
1.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在原单位表现不好,政审不过关者。
四、发布信息
遴选简章确定后,通过“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uyun.gov.cn)发布遴选简章。
五、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9日(工作时间)。
2、现场报名地点:广惠大厦4楼遴选办公室
3、联系人:李维维 13017006115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都匀市市属国有企业遴选报名表》1式2份及电子版(附件2);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从业职业资格证及职称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遴选职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高层管理岗位,需提供所在企业出具注明工作部门及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
由遴选专班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遴选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遴选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遴选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是否予以调整或取消由遴选专班研究决定。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遴选专班同意后予以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24日 9:00—11:00 。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3日(工作时间)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广惠大厦4楼遴选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由遴选专班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uyun.gov.cn)进行结果公示。
2、面试及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高层管理岗位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5以内(含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中层管理岗位及基础岗位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3以内(含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高层管理岗位为70分;中层理岗位及基础岗位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遴选专班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体检必须在遴选专班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遴选专班研究确定后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遴选专班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遴选专班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遴选建议意见。
如考察不合格,由遴选专班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遴选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遴选人员,由遴选专班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uyun.gov.cn)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二)遴选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实行试用期制度,基础岗位试用期三个月,中层管理岗位试用期六个月,高层管理岗位试用期十二个月。用人企业与被遴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岗位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接到遴选通知后,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3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遴选资格。
十、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遴选专班研究确定。
十一、本《遴选简章》解释权属遴选专班。
附件:
附件1:遴选岗位表(发布版11.6).xlsx
都匀市市属国有企业遴选岗位表 | ||||
序号 |
遴选岗位 |
遴选人数 |
岗位任职要求 |
|
1 |
高层管理岗位 |
4 |
具有同层级工作经历或在下一层级正职和副职岗位工作经历 |
|
2 |
中层管理岗位 |
26 |
不限 |
|
3 |
基 |
综合岗位 |
22 |
不限 |
财务岗位 |
18 |
具有财务相关工作经历 |
||
共计 |
70 |
都匀市市属国有企业遴选专班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