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12人,9月23日至9月25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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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18 13:56:52 582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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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办〔201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经中共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研究同意,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12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职位表

招聘单位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招考人数

学历

专业

备注

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1

不动产登记员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管理类


02

不动产登记员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法学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03

不动产登记员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04

档案管理员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档案管理或工程管理专业


05

权籍调查员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市场营销类或测绘类专业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06

系统管理员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软件技术或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专业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两年;

(五)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9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大道毕节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2楼。

联系人:段玉霞;咨询电话:0857-8251178。

(三)报名要求:填写《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五)信息发布:今后,有关招聘信息如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等会第一时间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采取电话通知形式。请随时自行查询。

四、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职位的考生,其笔试面积和面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三)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政审中,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聘用。考察政审合格,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各岗位人数需求,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进行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因拟聘用人员未按时间报到或放弃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作顺延递补。聘用人员离职,亦可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进行顺延递补,递补有效期为两年。

五、签订合同及聘期管理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作为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时间计算为聘用合同时间),聘期1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期满后,经单位考核合格者,结合岗位需求情况及聘用人员工作情况,双方协商续签聘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经单位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再予以聘用。

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不服从单位安排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对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按2300元/月标准计发工资,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2800元/月标准计发工资,正式聘用后绩效考核工资按单位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二)社会保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贵州省和毕节市的有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用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单位承担的费用由单位支付,其余本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单位直接从支付给本人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招考程序、考察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生。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57-8318531。

(三)本简章由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四)本次招考由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研究决定。

附件下载>>>

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18日


【来源】毕节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毕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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