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并结合医院工作需要,对招聘方案部分“岗位类别”和部分招聘岗位报名“专业要求”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医务科医师(岗位代码:28)——原专业要求为“中西医结合”,增加“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专业。
二、医务科管理人员(岗位代码:29)——原专业要求为“卫生管理”,增加“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三、放射科医师(岗位代码:3)——原岗位类别为“医师”,调整为“技师”;原专业要求为“医学影像学”,增加“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四、手术室护士(岗位代码:22)——原专业要求为“护理学”,增加“护理”专业。
五、妇产科助产士(岗位代码:23)——原专业要求为“护理学”、“助产”,增加“护理”专业。
六、妇产科护士(岗位代码:24)——原专业要求为“护理学”,增加“护理”专业。
七、疼痛科临床医师(岗位代码:9)——原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麻醉学”,增加“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八、财务科会计(岗位代码:25)——原专业要求为“会计学”,增加“会计”专业。
因部分招聘岗位类别、专业要求有所调整,所有招聘环节时间顺延,即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6号至2018年8月10日,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