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区学校教师队伍不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教育活力,提高办学水平,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用人制度,根据《镇远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镇远党办发〔2012〕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编制控制原则。根据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科学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数。严格执行编制管理办法。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二)坚持均衡配置原则。教师遴选必须本着有利于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学科结构合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遴选人数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条件公开、遴选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
(四)坚持以业绩为主的原则。对服从安排,业绩突出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适当予以优先。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遴选工作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教科局的全程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登福
副组长:杨 力 杨安平 张 超
成 员:石隆贵 万祥州 吴光强 刘 美 周开银
毛颖峰有关中小学主要负责人
本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公告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学校、遴选专业技术岗位及名额(共31名)
镇远中学校(4名):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体育1人;
镇远县第二初级中学校(7名):语文3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2人;
城关三小(8名):语文4人、数学4人;
城关五小(12名):语文5人、数学4人、英语2人、音乐1人。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 遴选对象
㵲阳镇外(不含黄桑片区中心小学校)在职在编在册中小学教师(免费师范生除外)。
(二)遴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2.高中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校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小学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45岁(197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遴选业绩条件
1.高中、初级中学校具有近3年及以上所遴选学科本县初级中学校任教经历;小学具有近3年及以上所遴选学科本县小学任教经历。
2.近3年在学校的综合考核量化成绩至少有2年均达到本校前1/2名次(小学以乡镇中心校、片区中心校为准)。
3.近3年所任学科教学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1)高中、初级中学校遴选教师所教学科依据全州教学质量监测成绩认定,若州未进行教学质量监测的以县组织的期末统一检测成绩认定,高中顶岗学习教师以顶岗学校的学年检测成绩认定。遴选教师遴选学科教学成绩的平均分和及格率,近3年必须有2年达到县(高中达到本校)平均水平,因产假等原因近3年只有2年成绩的,必须有2年达到县(高中达到本校)平均水平。
(2)小学遴选教师所教学科依据全县教学质量监测成绩认定,若县未进行全县教学质量监测的以乡镇组织的期末统一检测成绩认定。遴选教师遴选学科教学成绩的平均分和及格率,近3年达到县(乡)平均水平,因产假等原因,近3年只有2年成绩的,必须有2年达到县(乡)平均水平。
注:近三年指2015-2016、2016-2017、2017-2018学年
五、限制条件
(一)一校多人参加遴选的,根据本校编制情况(含特岗教师),缺编学校允许2人遴选,超编、平编学校,允许3人参加遴选。一校有多人符合条件的,按学校近一学年综合考核量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遴选。
(二)参加遴选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六、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检测成绩、面试(微型课试讲)、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2日—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3.联系电话:0855-5710898;联系人:陈 娜
4.报名材料
(1)递交现任教学校审核的《镇远县2018年城关中小学遴选教师报名表》。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
(三) 资格审查
1.县教科局人事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2.县纪委监委派员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遴选工作有序进行,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考试。
(四) 遴选方法
1.由镇远县教育教研室对遴选教师近三年遴选学科教学成绩的平均分和及格率进行复查后,符合要求报名进入面试,遴选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5分,遴选学科此次不进行遴选。
2.面试按微型课试讲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于2018年8月10日8:30-17:30前到报名地点(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选调人员面试须知,逾期未领的作弃权处理。
4.参加遴选人员必须当天上午8点整集中,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点,逾期不到作弃权处理。微型课试讲时间为15分钟,准备20分钟,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委评分按百分制计。遴选学科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按小数点2位计算),按近3年教学成绩平均分来确定,如又出现并列的,再按近3年的及格率来确定。微型课试讲若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出现的缺考、违纪、弃权等情况,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依据面试成绩,按照遴选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考核,考察工作在县教育和科技局组织,由学校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遇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遴选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名单,并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无影响遴选的,实行顶岗学习一学年,顶岗期满,依据全州教学质量监测或县(乡)期末统一检测成绩,任教学科成绩须达到以下要求。
小学:比上学年本班级人均分略有提高后(一年级平均分和及格率均超本校平均水平);
初中:比上学年本班级人均分略有提高后(七年级平均分和及格率均超本校平均水平);
高中:比上学年本班级本校期末检测成绩的人均分略有提高后(高一年级平均分和及格率均超本校平均水平)。
除符合上述要求外,遴选教师当年在学校综合考核中必须列位在四分之三名次之内。否则退回原单位。
七、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中小学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855—5720954(县教科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855—5722076(县纪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