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安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普安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简章》规定,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即笔试卷面成绩×0.6+预加分,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将进入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请向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普安县速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署实名举报。
公示期:2019年10月10日—10月14日
二、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根据《简章》规定,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速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
(一)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递补复审期:2019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地点:普安县速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
(四)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现场加分确认所需材料
符合《简章》加分条件规定且在网上报名时选填了加分事由的报考人员,持在报名系统上打印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到县速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现场进行加分确认。
逾期未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并取消其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提交《报名暨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提供由乡镇(街道)或县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相关材料;
(3)在职社会化工作者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和县总工会出具的相关材料。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一式2份;
(3)已经参加工作的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原件1份;
(4)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经县总工会招聘办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总工会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加分问题的,经县总工会招聘办核实后再决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2.县总工会招聘办组织人员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预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递补复审期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
4.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温馨提示:普安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相关事宜都会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859-7318190(县速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普安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普安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