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德溪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弥补街道城管办人力不足问题,根据工作实际,经街道党政联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拟面向七星关区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城管协管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城管协管人员共3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七星关区户籍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社会公德。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
4.经乡级以上(含乡级)医院体检合格。
5.身体条件适应城管工作需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6.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7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其中35岁以上的需购买有社保。
7.男性需具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女性需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8.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以录用。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身上有纹身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德溪街道党政办公室。
(二)报名要求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计生办出具无违反计生政策证明原件;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一律作废。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支 莹(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阮 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阮 艳(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方琼(党工委委员)
成 员:晏书亮(党政办主任)
谭 超(财政所所长)
凡同保(党建办主任)
申 岭(纪委办工作人员)
刘富洪(综治办负责人)
魏清亚(城管办负责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1.面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在街道卫生院进行。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5.体检有疑义的,给予到县(区)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一次复查机会,复查不合格的,认定为不合格。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短期内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德溪街道办事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街道人社中心备案。
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3日内与德溪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德溪街道办事处报到。超过报到规定时间5天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必须服从安排。
七、招聘人员性质、工资待遇和工作管理
1.招聘人员性质:招聘录用的人员属合同制临时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违反规定和出勤不力以及认为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随时解聘。
2.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标准和德溪街道办事处其他临时聘用人员相同。
3.工作管理:听从街道办事处安排,服从分管带队人员管理,遵守城管相关管理规定。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按照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