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湄潭县环境保护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为有序开展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2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勤政廉洁,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3、必须符合《湄潭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没有特殊原因,至少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
5、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7、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湄潭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卡片照2张
(4)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
4、联系方式:0851-24220061;
5、不收报名费。
(二)录用。报名人数2人以上,采取考试或直接面试方式择优录取(考试或直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待遇
按照县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限最长为三年,最短为一年(在岗期间若因考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除外),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间,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日常管理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湄潭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