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 2018 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的有关规定,花溪区招聘岗位试教成绩及总成绩已11 月 6日在花溪教育服务网上公告。现将花溪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和体检人员名单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 1 ∶ 1 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1。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 、体检时间: 2018 年 11 月17日(星期六),当天上午 7:30 进入体检人员集中。
2 、集中地点:贵阳市清华中学大门口(花溪区清华路 59 号)。
3 、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准时达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时责任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饮酒和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体检时考生必须携带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确认身份,其他身份证明不宜认可;
(5)体检全程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与外界取得联系。手机等通讯工具关机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家人、亲戚等陪同人员禁止进入体检场地,禁止考生向体检医生透露任何个人身份及报考单位等信息。
三、相关事宜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检查。
2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事后不予受理。
3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 3 日内书面向花溪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 、体检费 300元 / 人(已婚女性另加40元/ 人左右)。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考生自理。
5 、考生的体检结果及进入下一环节的相关事宜将于在指定的网站上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如考生未阅读,或电话不畅通的责任自负。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咨询电话: 0851-83155059 (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下载请点击
花溪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