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助推脱贫攻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滚马乡卫生院决定招聘1名医学专业人员到白崇村卫生室工作。
一、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县户籍,中医、中西医结合或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具体专业由滚马乡卫生院负责解释),有以上医学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违纪现象等。
2.具有中专及以上专业医学文凭,热爱乡村医生工作,能独立开展诊疗服务,自愿申请报名纳入“一体化管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90年代末未就业大、中专以上专业 医学类毕业生)。
3.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15〕4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4.有卫生院或卫生室工作经验者优先(未经原单位同意辞职的卫生室人员一律不允许报考),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医师优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到11月20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滚马乡卫生院。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执业助理或乡村全科医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三、待遇
滚马乡卫生院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聘用村医,其相关待遇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穗县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发〔2016〕12号)、《关于印发三穗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发〔2016〕13号)、《关于印发三穗县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发〔2016〕14号)文件规定执行。如聘用人员与其他就业单位有聘(录)用(劳动)合同的,在正式聘用前,被聘用人员须与其就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滚马乡卫生院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解除聘用合同。
四、滚马乡卫生院联系电话:0855-4750006
三穗县滚马乡卫生院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