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毕人社复〔2019〕340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七星关区2019年第四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2019年第四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按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1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2019年应届毕业生2019年12月31日前须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件等材料);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2019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止2019年10月29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四)截止2019年10月29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未满2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止2019年10月29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六)截止2019年10月29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截止2019年10 月29 日,七星关区内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九)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十)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十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二)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三)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9年10月29日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jqixingguan.gov.cn/)和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网址:http://www.qxggs.gov.cn/)、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zbj.lm.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9:00—11月13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1日9:00—11月13日17:00以前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仔细阅读和填写《毕节市七星关区2019年第四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4),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3)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本次应聘资格。
(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5)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1月11日9:00—2019年11月14日17:00。
2.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信息须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向本人说明理由。
3.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1日9:00—2019年11月14日17:00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19年11月13日17:00)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截止时间(即2019年11月13日17:00)后至2019年11月14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责任自负。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1日9:00—2019年11月15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纳100元报名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单个职位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办理退费手续。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qixingguan.gov.cn/)及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http://www.qxggs.gov.cn/)上公布。
5.笔试准考证打印。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25日9:00—2019年11月28日17:00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毕节市人事考试中心(0857-8222949)。
政策咨询电话:毕节市七星关区医保局(0857-8286613),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0857-8303180)
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务服务中心(0857-8223518)
毕节市七星关区气象局(0857-8308093)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8946678)。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之后按60%比例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人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成绩将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bjqixingguan.gov.cn/)及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http://www.qxggs.gov.cn/)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审查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星关区工业大道邓家湾路口)。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简章》、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此表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区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和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和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同意。区外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相应同意报考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资格证书等);
(6)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报考承诺书(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qixingguan.gov.cn/)及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http://www.qxggs.gov.cn/)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qixingguan.gov.cn/)及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http://www.qxggs.gov.cn/)。
面试方式:单位代码001至022的职位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单位代码023至028的职位面试为专业知识。本次招聘职位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职位经资格复审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后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科研领域失信等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qixingguan.gov.cn/)及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http://www.qxggs.gov.cn/)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区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86613(七星关区医保局)
0857-8303180(七星关区民政局)
0857-8223518(七星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0857-8308093(七星关区气象局)
0857-8946678(七星关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7-8222524(七星关区监察委)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qixingguan.gov.cn/)及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http://www.qxggs.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附件:
1.毕节市七星关区2019年第四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报考证明.doc
3.考试聘用诚信承诺书.doc
4.报名表.doc
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1 | ||||||||||||||||
毕节市七星关区2019年第四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 ||||||||||||||||
主管部门(盖章): | 人事部门意见(盖章): | 编制部门(盖章): | ||||||||||||||
单位代码 | 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地域 | 职位名称 | 职位 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执业 资格 |
其他报考条件 | 面试方式 | 备注 | ||
大专 | 本科 | 研究生 | ||||||||||||||
001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碧海街道办事处 | 01 | 城区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02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大银镇 | 01 | 乡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03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对坡镇 | 01 | 乡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04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放珠镇 | 01 | 乡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05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何官屯镇 | 01 | 乡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06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洪山街道办事处 | 01 | 城区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07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亮岩镇 | 01 | 乡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08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普宜镇 | 01 | 乡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09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千溪乡 | 01 | 乡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10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青场镇 | 01 | 乡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11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撒拉溪镇 | 01 | 乡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12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三板桥街道办事处 | 01 | 城区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13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生机镇 | 01 | 乡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14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市东街道办事处 | 01 | 城区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15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水箐镇 | 01 | 乡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16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田坝桥镇 | 01 | 乡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17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鸭池镇 | 01 | 乡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18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杨家湾镇 | 01 | 乡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19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局派驻野角乡 | 01 | 乡镇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结构化 | |||||||
020 | 毕节市七星关区气象局 | 七星关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 01 | 城区 | 工作人员 | 专技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 | 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结构化 | |||||
02 | 城区 | 工作人员 | 专技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结构化 | |||||||
03 | 城区 | 工作人员 | 专技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 汉语言文字学 | 结构化 | |||||||
021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七星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01 | 城区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法学、法律 |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结构化 | ||||
02 | 城区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 结构化 | ||||||
03 | 城区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4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结构化 | |||||||||
022 | 毕节市七星关区医疗保障局 | 七星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 01 | 城区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 汉语言文字学 | 结构化 | ||||
七星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 02 | 城区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 结构化 | |||||
023 | 毕节市七星关区医疗保障局 | 医疗待遇稽查大队 | 01 | 城区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药物制剂、药学 | 药剂学 | 相关专业知识 | ||||
医疗待遇稽查大队 | 02 | 城区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相关专业知识 | ||||||
024 | 毕节市七星关区医疗保障局 | 七星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派驻柏杨林街道办事处合医办 | 01 | 城区 | 工作人员 | 专技岗位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内科学、儿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 | 相关专业知识 | |||||
025 | 毕节市七星关区医疗保障局 | 七星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派驻市东街道街道办事处合医办 | 01 | 城区 | 工作人员 | 专技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内科学、儿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 | 相关专业知识 | |||||
026 | 毕节市七星关区医疗保障局 | 七星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派驻麻园街道街道办事处合医办 | 01 | 城区 | 工作人员 | 专技岗位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内科学、儿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 | 相关专业知识 | |||||
027 | 毕节市七星关区医疗保障局 | 七星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派驻洪山街道街道办事处合医办 | 01 | 城区 | 工作人员 | 专技岗位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内科学、儿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 | 相关专业知识 | |||||
028 | 毕节市七星关区医疗保障局 | 七星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派驻大银镇合医办 | 01 | 乡镇 | 工作人员 | 专技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内科学、儿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 | 相关专业知识 |
附件2: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单位名称) :
兹有我单位工作人员 ,身份证号 。我单位同意其参加“ ”考试,并承诺如该同志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相关手续。
我单位的单位性质为 (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该同志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单位工作,为我单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正式职工);
现任职务级别或岗位: (正科长级职务、副科长级职务、科员、办事员、工作人员、管理(专技)岗位级别)。
特此证明。
单位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盖章) (该栏为乡镇(街道办)学校报考人员用)
证明出具人签字: 所在单位教管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意见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3:
考试聘用诚信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自愿参加毕节市七星关区2019年第四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考了贵单位 职位(职位代码及名称)。我已仔细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和《招聘简章》,清楚并同意有关诚信报考的内容。现承诺如下:
一、报名时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提供招聘简章和招聘职位要求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绝无弄虚作假。
二、认真对待每一个考聘环节,完成相应的程序。若笔试成绩达到《招聘简章》条件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得面试资格,在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环节,不无故放弃或中断。
三、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以任何形式作弊。
若本人有违反诚信报考承诺的行为,愿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和其他相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4
报名表
报名序号: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出生日期 | ||||||||||||||||||||||||
政治面貌 | 户 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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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具体名称 | 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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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工作年限 | 参加工作时间 | |||||||||||||||||||||||
专业职称 | 专业职务 | ||||||||||||||||||||||||
职业(从业)资格证 | 电子邮箱 | ||||||||||||||||||||||||
是否满足该职位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 | 联系电话 | ||||||||||||||||||||||||
具体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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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 | |||||||||||||||||||||||||
报考单位及代码 | 报考职位及代码 | ||||||||||||||||||||||||
考试科目 | |||||||||||||||||||||||||
报名信息确认栏 | 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代报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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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单 位 意 见 |
提供单位证明或单位公章 2019年 月 日(盖章) |
招考 单位 初审 意见 |
审查人签字: 2019年 月 日(盖章) |
招考 单位 复审 意见 |
审查人签字: 2019年 月 日(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