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辅助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报名、笔试、面试、政审及体检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遵义市(区、县)户籍及常住人口。
三、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5人。
四、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操作(持有驾驶执照并有驾驶经验者优先、男性优先)。
(四)有以下条件者可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1.获省委、省政府及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项加3分;市委、市政府及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项加2分;区党工委管委会表彰的每项加1分。
2.在区级和区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所涉专业、工作领域文章的加2分;
3.有基层工作经历(在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村(社区)工作)一年以上,正常离职且表现突出者加2分(需提供相关岗位原单位证明);
4.新蒲办事处辖区内被征拆户或拆迁户子女加2分。
以上加分项可叠加,但加分总计不得超过10分,相关材料(附原件)并需现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起-8月3日(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
1.《新蒲街道办事处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可现场领取);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自行在学信网上下载);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生活照1张。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招聘办负责组织人员在报名时当场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的岗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报名成功者接通知后,凭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址详见《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由新蒲街道办事处自行组织,分为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
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公共基础、时事政治、党建知识、脱贫攻坚等内容。
考试分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按招录计划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50%。
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政审及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及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择优甄别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政审和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如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出现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八、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新蒲街道相关规定对临聘辅助人员进行管理及待遇发放。
九、公示
招聘过程中的通知事项以及成绩公示、人员录用等环节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微美新蒲办”微信公众号平台和新蒲办事处公示栏公布或提供查询,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十、其他说明
1.招聘过程中,请考生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2.一经录用,与我办事处签定劳动合同书。
3.招聘各环节其他通知事项将在微信公众号“微美新蒲办”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成绩查询。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上公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新蒲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 28657035
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办事处
2018年 7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