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 2018 年知名高校引进人才需求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黔人领发〔2018〕10 号)要求,为确保2018年义龙新区高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引进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引进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引进计划及职位
2018年义龙新区高校人才引进区直部门共引进岗位45个,详见中国贵州人才交流合作网(www.zggzrc.gov.cn)。
三、引进对象
截止2018年10月31日已在中国贵州人才交流合作网投递简历的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四、引进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
(三)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后不满1年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不符合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与岗位实行1:1比例引进。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据岗位引进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面试时间,2018年11月25日上午10:00。面试地点:义龙行政中心集中办公楼2号楼一楼2139室(顶效公交总站选乘2路公交于九州大道站下车,选乘3路公交于行政中心站下车;兴义东客站有兴义到鲁屯客车可到达,需提前与驾驶员沟通)。
3.面试人员必须于面试当日上午9:00以前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地点报到。
4.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且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才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体检
体检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凡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一律不再递补人员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义龙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十、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组织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组报经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后不满1年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等未满5年的人员;
7.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9.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填报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11.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5.经义龙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及待遇
(一)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后,由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凡经区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
(五)经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9—3388035(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人事人才股)
受理监督单位:义龙新区纪工委(监察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9—12388
0859—3388752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义龙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