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简介
开阳县硒产业发展中心成立于2018年2月5日,全额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硒产业发展的决
策部署;研究硒资源开发利用中的重大事项,提出硒资源开发利用建议、措施、方案和办法等;负责硒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情况,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社区)做好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工作,做好富硒项目的服务、跟踪和指导;做好富硒产品品牌建设,及时报送硒资源开发信息,收集整理典型案例,做好经验总结;开展硒产业发展工作信息咨询与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硒资源保护、富硒产业项目、富硒品牌提升打造、富硒质量标准建设等工作;承办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开阳县硒产业发展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坚持原则,热爱民政工作,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2、具有开阳县户籍的常住居民;
3、年龄35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电脑;
5、品形端正,身体健康;
6、符合贵阳市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招聘
1、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1、符合招聘条件者面试考核;
2、面试地点:开阳县开州大道149号开阳县硒产业发展中心(开阳县公安局对面老质监局三楼);
3、联系方式:0851-87229988;0851-8255338。
六、薪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开阳县公益性岗位现行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