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沙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为使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测试方式、公开测试结果“三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三)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及相关专业毕业。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1月27日及以前出生) 、4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六)在公司最低服务期限为两年,两年内不能辞职,在签订合同前个人人事档案须转在金沙县就业促进局流动人口档案管理中心。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金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因岗位回避关系限制报考人员。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6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7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金沙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金沙县长安街第四小学旁合管中心五楼),电话:0857-7251510。
(三)报名事宜及材料提供
1.应聘人员下载《金沙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规定条件报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将本人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贴在《报名表》上。
4.应聘人员报名时需交《报名表》,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审核;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审核;
(四)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派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
五、测试
测试不设开考比例,测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应聘人员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确定体检对象。
如有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相应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从相应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对象在公示期内被举报不具备聘用资格条件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从相应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公示。
九、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金沙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报金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备案。
工资待遇:专科:3200元+五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本科及以上:3400元+五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本《简章》的规定执行。
(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招考信息,因应聘人员未阅读而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十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成立金沙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7251510